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为误读 关税没涨邮费涨!

2012-03-30 19:42:58出处:PCbaby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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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元奶粉进境交10%税是误读回顶部

  2012年03月26日,海关总署就进境物品关税相关规定发布了公告2012第15号,重新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自2012年4月15日起执行。消息一出,网友纷纷在论坛、微博上大呼伤不起,“境外购物须缴高额关税,携带超过200块的奶粉需交10%的税”的言论更是不胫而走。

  微博、论坛流言:进境奶粉税率有调整

  海关总署发出公告,从4月15日开始执行新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根据表格显示,入境时携带超过20元的唇膏、100元的帽子、200元的咖啡、300元的皮鞋都需要征税。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携带超过200块的奶粉需征收10%的税。此外,酒类、香烟、化妆品、香水全部税率50%。

  在此,小编要对各位妈妈说一句:淡定!经查证,此番重新修订的规定,对赴港购买奶粉的妈妈没有影响。其一,携带奶粉入境需缴税,这是一直都有规定的,而且税率不变(10%);其二,“超过200元奶粉需缴10%的税”实属误读。

  验证一:进境奶粉税率无调整

  小编从海关总署网站查阅重新修订公布的两项规定,并对比原规定(2007年6月修订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5号公布),关于奶粉类征税情况如下:

关于奶粉类入境规定
/ 税号 归类 税率 完税价格
2012年第15号公告 01000000 食品、饮料 10% 200元
2007年第25号公告 01000000 食品、饮料 10% 200元
注:资料来源于海关总署网站

  显然,这次重新修订的内容对奶粉类产品携带入境并无影响。我们需要明确一点是,携带奶粉入境一直都要征税,大家无需惊讶。

  验证二:并非超过200元的奶粉就要缴税

  有网友称“超过200元奶粉需缴10%的税”,实为对此公告的一种误读。这里的“200元”实为完税价格,而非关税起征点。通过携带入境或邮寄入境的物品免税额为5000元,即所有物品合计低于免税额的不用缴税;超出部分,奶粉会按每公斤200元的价格征税10%。

  完税价格指的是:海关根据有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简单而言,是为了减少同类产品因为价格不一引起的计量麻烦,就超出免税范围的每公斤奶粉按200元定价进行征税(即20元/罐)。

  linkNEW:海关否认200元奶粉入境交10%税

  海关总署连夜发表说明称,“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的说法理解有误。

  说明中表示,15号公告不涉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的调整,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5000元的自用物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也未作调整。携带的奶粉超过免税额部分,才按每公斤200元的价格征税10%;邮递2.5公斤以下奶粉免税,2.5公斤至5公斤按标准征税,超过5公斤则按货物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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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HOLD不住!关税不涨邮费涨回顶部

  关税不涨快递涨,“海外购”奶粉邮费翻倍

  虽然关税未变,但海关总署执行的新政叫停“转运”,“直邮”奶粉的花费将会上涨,原因就出在快递费上。

  快递公司消息称,海关29日起执行新的政策,所有境外快递企业使用EMS清关派送的包裹,不得按照进境邮递物品办理清关手续。只有使用对方国家邮政企业经邮政网络承揽的,按照万国邮联规定单式并交由中国邮政在大陆投递的包裹可以使用。

  换句话说,暂时所有境外快递、打包,转运公司的EMS清关资格,只有使用对方国家邮政企业经邮政网络承揽的,按照万国邮联规定单式并交由中国邮政在大陆投递的包裹可以使用。

  当前我国网友在外国购物网站购买商品,往往通过国外转运公司来邮寄,大部分转运公司在国内是采用EMS清关派送。新政的实施意味着,大多数转运公司业务将无法正常开展,需要重新寻找符合海关进口正常的运输公司进行派送,成本因此上涨,需要重新调整运费。

  美国的友家快递也发布公告称,从28日起运费进行调整,将原来的每磅26元人民币,调整为首磅52元人民币,续磅26元人民币。

  海外购物流程

  外购是一种DIY形式的自助海外购物行为,不依赖代购商家,而是通过第三方海外转运公司进行托运,目的是减少缴税和降低运费,其主要流程如下:

  第一步:通过国外转运公司进行托运,首先在相关转运公司网站注册、获取邮寄的海外地址。

  第二步:通过国外网站购物。

  第三步:通过转运公司海外地址收取货物并转发到国内。

  第四步:清关并快递到消费者手中,风险较低而且比代购商家便宜。目前,新政主要影响在第四步上。

3关税小知识,海淘奶粉必读回顶部

  小编特意整理了关于关税的一些知识,以供网友参考:

  一、自带奶粉入境

  1.海关对自用奶粉携带入境有何限制?多少以内免税?

  按照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2.超出部分如何征税?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奶粉完税价格为200元/公斤,税率10%。奶粉携带进境每公斤征税20元人民币。

  二、海外邮寄奶粉

  1.海外邮寄奶粉多少元起征税?

  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发出的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公告,自2010年9月1日起,个人邮寄进境的物品只有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才能免于征税,否则将依法征收进口税。因此,海外邮寄奶粉价格超过50元的话,海关就要征税。奶粉的税率是10%。

  2.海外邮寄奶粉限值多少?

  根据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3.邮寄的奶粉如果被海关扣下该怎么办?

  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4海关总署2012年第15号原文回顶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2第15号明细:

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2第15号截图

  此次重新修订的《进境物品归类表》及《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原有类别对应的税率和完税价格暂无新调整,主要变动在于各类别范围有所扩大。例如,增添了小家具类别,包括灯具、电风扇、电烫斗、电吹风机、电动剃须刀、电动毛发推剪器、电暖器、电热毯、空气清新机、家用吸尘器、家用地毯洗涤机等电器及上述物品的配件、附件等等,税率达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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