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 湿疹可以用皮肤康洗液么

2011-12-29 12:21:57出处:其他作者:佚名

标签: 孕妇 湿疹 皮肤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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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肤康洗液的检查

  pH值 应为5.0~6.5(中国药典1995年版一部附录Ⅶ G)。 总固体 精密称取本品2g,置称定重量的蒸发皿中,于水浴上蒸干,在105℃ 干燥3小时,遗留残渣不得少于20.0%。

  孕妇是不能使用皮肤康洗液的,一般皮肤康洗液是可以清热解毒,凉血除湿,杀虫止痒。主治湿热阻于皮肤所致湿疮,见有瘙痒、红斑、丘疹、水泡、渗出、糜烂等或湿热下注所致阴痒、白带量多等症。急性湿疹或阴道炎见有上述证候者。但是,孕妇如果是湿疹的话是不可以使用皮肤康洗液的。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精密称取在80℃干燥至恒重的芍药甙对照品10mg,置 25ml量瓶中,加甲醇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3ml,置25ml量瓶中,加甲醇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精密量取本品5ml,置分液漏斗中,加水饱和的正丁醇提取5次(15、10、10、8、8ml),合并正丁醇提取液,用水15ml洗涤,水液用水饱和的正丁醇20ml提取,合并前后二次正丁醇液,蒸干,残渣加甲醇5ml使溶解, 置已处理好的中性氧化铝柱(100~200目,4g,内径0.9cm)上,用80%甲醇60ml洗脱,收集洗脱液,蒸干,残渣加甲醇适量使溶解,并转移至50ml量瓶中,加甲醇稀释至刻度,摇匀,滤过,弃去初滤液,续滤液作为供试品溶液。 测定法 分别精密吸取对照品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各1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测定,即得。 本品每1ml含芍药甙(C23H28O11)不得少于0.40mg。

  用法与用量

  急性湿疹:一次适量,外搽皮损处,有糜烂面者可稀释 5倍后湿敷,一日2次;妇科用药前,先用水洗净局部后,用蒸馏水将10ml药液稀释5倍用带尾线的棉球浸泡药液后置于阴道内,每晚换药一次,或遵医嘱。

  适应症  清热解毒,凉血除湿,杀虫止痒。主治湿热阻于肌肤所致湿疮、皮肤瘙痒、红斑、丘疹、水泡、渗出、糜烂等和湿热下注所致阴痒、带下异常等症。皮肤湿疹或阴道炎见有上述证候者。

  禁忌

  静脉曲张性湿疹不适宜用本品。妊娠及月经期禁用。合并重度宫颈糜烂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切勿口服。

  (2)若有皮肤过敏反应者立即停用。

  (3)用药期间,每日清洁外阴,禁止房事。

  (4)从月经干净5天后开始用药。

  皮肤康洗液的产品特点孕妇是不能用,上面详细介绍了了产品的特点以及产品的特性,表明孕妇暂时是不能使用皮肤康洗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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